上天古道網頁站   城通往盤密碼: 9388 微信ID:myoktw  城通往盤密碼: 9388

 找回密碼
 註冊
搜索
查看: 2455|回復: 0

解冤孽脫浩劫

[複製鏈接]
345mp3 發表於 2010-10-4 10:22:05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解冤孽脫浩劫 (宇沙)



一、
前言:
《光明童子因緣經》說:「一切眾生所作業,縱經百劫亦不忘;因緣和合於一時,果報隨應自當受。」說明因果的相對關係,有因必有果,雖然果報有遲速之分別,終必對應而無自然消失之理。因此修行人首須了解因果定律,從而廣結善緣、了卻惡緣,才能邁向解脫之道。
二、
何謂冤孽:
「冤孽」是冤家與孽緣的意思。就是曾經做過壞事,得罪過別人、傷害過他人,不管是身體的傷害,或是名節的受損,抑或內心的受創與委屈,所指的都是造惡業的意思。但是對象是泛指四生六道的眾生,其他的動物也都一樣,勿認為只是人而已。
就因為對方受到傷害而懷恨在心,若是因緣聚合時機成熟之時,自然會遭遇到對方的報應,但眾生往往迷昧了前因,不知果報之來如影隨形,而倡言「及時享樂」,殊不知螳螂捕蟬而黃雀在後,生死事大,無常迅速,能不懼乎?
三、
冤孽與浩劫的關係:
道中常言:「道真、理真、天命真、冤孽也真?」道也者,陰陽也;陽者因也,陰者果也,若不結果因不消滅,並不能因為將來還看不到,就說不會發生,因此天道真實,不離因果定律。何謂冤孽真?因為造了惡因,虧欠了別人,冤孽含冤在心忿恨難消,因緣成熟時,冤孽必然找上,欠債不還惡緣難了,故云:「惡有惡報」,因此說冤孽也是真實不假的。
四、
因果與輪迴:
前面已經談過,眾生所做種種善與惡的業(紀錄),縱使歷經百劫千年,也不會消失。造業是因,報應是果,因此凡夫畏果,而菩薩畏因,怕造惡因而時時作「正思維」。
曾子曰:「戒之戒之!出乎爾者,反乎爾者也。」-《孟子梁惠王下》。意思是說,要警惕再警惕啊!出自你對別人的種種作為,同樣會由別人再回報在你身上。你所做的行為在先,這是「因」;別人以相同的方式回報你是「果」,這就是因果。
談到「輪迴」就離不開生死,一般人所說的輪迴,是廣泛的「分段生死」,肉身的生死稱為分段生死,而每個念頭的來去叫做「變易生死」,累積一生難以計數的變易生死,記錄於「八識田」之中,當肉身死亡,這些紀錄一直留存在靈性藏識當中,跟隨著靈性輪迴不息,我們又稱之為「帶業往生」,依其善惡論功定果,而輪迴於上三道或下三道中。
五、
如何解冤孽脫浩劫:
前面談到因果與輪迴,讓我們知道造善業得善果、造惡業得惡果的「因果定律」,俗稱的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」的定律是無法改變的,因此佛陀也認為,神通廣大難敵業力,唯有行善積德才能轉化惡業(又稱為消冤解孽)。
冤孽是個人所造,稱作「別業」。浩劫是眾生所造,稱為「共業」。眾生累積太多的惡業,形成五濁惡世,冤氣沖天而上天不容,自然降下浩劫,一切刀、兵、水、火、地震、土石流…等天災人禍,無不由眾生自己所造成,《太上感應篇》所謂:「禍福無門,惟人自召。」奉勸世人及早醒悟,一切善業惡業,終將回溯到自己身上,故當善自護念,勿生一念之不仁。
種瓜得瓜、種豆得豆,因此要得好報,就要存好心,行好事,自然「好念頭造成好言語,再造成好行為,好行為又造成好習性,好習性的延續就造成好命運。」歸根究底,原來人生的命運還是由自己的每個心念累積所造成的。
《華嚴經》說:「心如工畫師,畫種種五陰,一切世界中,無法而不造。」又說:「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佛,應觀法界性,一切惟心造。」十方法界存乎一心,六道輪迴源自一念。乃訴我們法由心生業由心造的道理。《壇經》云:「萬法性本如空,一念思量,名為變化。思量惡事,化為地獄;思量善事,化為天堂;毒害化為龍蛇;慈悲化為菩薩。」故要解冤孽脫浩劫,唯有行功積德,方能將功贖罪,以功德迴向冤親債主,免除惡業災劫的苦報。
六、
結語:

《目蓮經》云:「為善必昌,為善不昌,祖上有餘殃;為惡必亡,為惡不亡,祖上有餘德,德盡必亡。」要消冤解孽,唯有少造惡因,多行善事,自然惡運轉為好運,修道者應當明白這層道理。《法句經》云:「莫輕小惡,以為無殃,水滴雖微,漸盈大器。凡罪充滿,從小積成。莫輕小善,以為無福,水滴雖微,漸盈大器。凡福充滿,從纖纖積。」果能明此,自然逢凶化吉而遇難呈祥
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手機版|悟見天道網 網址:na.hpc.tw 微信ID:myoktw google-site-verification=6ij7kFXPFawzrQw9kXd_FVRWASmY5mHnEEE7CbSnLNc

GMT+8, 2024-11-14 12:24 , Processed in 0.059101 second(s), 14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